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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h 29 长篇小说《雪地温泉》后记 落笔之前,我重新拿出了文稿,翻到最后一页,看见完稿的日期是半年前,再看曾经写下的文字,居然已经不同意其中的有些想法。我感到惊异,既而仔细回想这半年来发生的事情,发现亦不过是平常的日月。这种思想的更替,事实上是无法避免的。不过这对小说,并不构成丝毫的损伤。被我否定的,是一些零星的思想,而不是我的文字以及其中的故事。所以,我会像对待前一本书一样,不再做任何修改,让你们看到它诞生之初的样子。 创作的过程,是一个锻炼思维的过程,几年来,我在其中受益匪浅。捕捉生活,窥测自己,将转瞬即逝的念头固定在纸面上,这种认知过程始终让我感到快乐。与此同时,小说的概念也在心中逐渐丰满,当然,它还没有明晰完整,它一定是一个不断扩充的概念。 作者的思想与小说的实体,应该是两个系统。小说自写完的那一刻起,作者就从那扇门里走出来了,并在门上挂一把没有钥匙的锁,让小说自身成为一个封闭的系统。而作者走出那扇门,仍然面对每日鲜活的周遭,思想便会自然地更替,走时甚至会走到曾经的反面,但这决不意味着他有权再次走进那扇门,去更改他认为不当的文字。因为所有的文字都是在他曾经的价值观和思想状态底下写出来的,牵一发则动全身。若改,就应该从第一个字就改起,将主题和情节全部改掉,这就相当于重新写了一部小说。所以现在我明白,若发现思想上的重大变动,最该做的事情就是开始准备重新写一部小说出来。 在我看来,小说的创作,不过是一个信息吞吐的阶段性过程。面临不平的人事,你有太多话想要说,却无法形成一篇观点鲜明线索清晰的评论,便用自己的语言,把这些事情兜兜转转说出来,你的爱恨和立场全都隐藏在叙述里面了。作为一个成品,读者可以从其中得到各种不同的感受,和你创作时的情绪发生共鸣。而下一次,你面对另外的人和事,又产生了另外的想法,便会有新的作品,拥有另外的读者。 我想,作者的任务是创作,是自私地书写内心。他没有丝毫的义务去维护其世界观的完整和连贯,或者笼络一个稳定的读者群。其思想的开放与自由才是无上的。写作只是自己和自己的对峙。 其实最大的可能也许是流动的思想和稳定的读者。他们也许爱的是你的文字,你的口吻,你目光落在事物之上的方式,你奔放或者低沉的性气。将小说支撑起来的,当然不只思想一种。 我想,我已经找到快乐的原因了。和文字一同游戏,原来,是可以卸下所有的顾虑,轻松而潇洒。我们在寻找内心的旅程中,走得更为深远。你们,也借由这旅程疗解着内心的钝痛。这一切,都是值得欢悦的。 March 20 阅读的门槛 这个门槛,是微妙的东西。首先,能够遇到一本好书,应当是人生中的幸运,但这本书是否适合你读,你能读懂几分,就是另一回事了。里面有一个作者设下的门槛,他们也许有意,比如白居易,他故意把门槛设得很低,这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。也可能无意,只不过是他的写作习惯,不过门槛的高低,不是衡量文学作品好坏的标准,门槛低,文字就好读,读者就可能相应增多。门槛高,是不是一定就是高深的作品呢?这也不一定,因为很少人读,很少人读懂。比如《尤里希斯》。 我说这个话题的初衷,是出于我是一个安妮宝贝的粉丝。她的书门槛低,销量好,故事简单,有深度。这其中是有原因的。其实她自己也说过这个原理,读者可以在她的书里面各取所需。读者不可能和作者的思想同步,不同的读者的理解力也不同,但是即便如此也仍然有阅读的意义。 文学的作用不是解决问题,而是启发人思考问题,反省生活和自身,抚慰人的心灵。昨天,安妮宝贝又说了一句话,引起我的严重同意。作为一个粉丝在此引用一下应该不为过:“生活中的事情大多雷同,道理也是重复的。文学更是一种虚无的艺术,展示问题,却很少能给出答案。但即使没有答案,提问的必要性却依旧存在。” 写文章的人,首先就应该准确理解什么是文学,应该理性地理解。读者可以模糊地喜爱你的作品,做一个昏头昏脑的狂热粉丝,而作者,则必须清醒地创作。 我是一个粉丝 做人要坦诚,做一个写作的人,更要坦诚。千万别以为自己是一个写文章的,就装出一副含英咀华的表情。其实,每个人都差不多,有百分之一的差异,都算是很大的了,就足够把这个世界弄得很复杂了。我们可以尽情地讲述自己的百分之一,但是千万不要编造其余的百分之九十九。 今天需要坦诚的事情就是,我是一个粉丝。如果到今天还有人扭扭捏捏觉得粉丝不够风雅,这人就真没劲。仔细想想,一个正常人,一个有理想有抱负,一个对生活怀有热爱的人,就一定是一个粉丝。如果一个人,在这世上没有一件令他欢喜的事情,活着还有什么意思?我进一步坦白,我是安妮宝贝的粉丝,是超女的粉丝!我的品位就低了吗?参加千岛湖的论坛那阵,超女正如火如荼,我们白天开会的时候说超女,晚上会宾馆看超女,白天不开会的时候看超女重播。我们的品位就低了吗?就这样,各大媒体报道这次论坛的时候,还是把我们描述得正襟危坐,与老一辈谈论文学与文坛。其实大家都很清楚,我们去论坛最大的收获就是见到了彼此,然后埋头玩了几日的杀人游戏,知道了彼此都是超女粉丝,还分出了玉米和凉粉的帮派。这个突破才是巨大的。历史性的。 这个问题虽然和文学没有关系,但是和人品有关系,一个假惺惺的人,怎么写好文章?一个真诚地说自己绝对不是粉丝的人,更写不好文章了。 March 18 中国书和外国书 嗯,只看了几天的书,就要来发一通感想了。我严重地发现看中国书和外国书是很不同的。几日前在图书馆看到库切的书,我停下来说实话是因为他诺贝尔的头衔,简单翻看一下,就挑了一本最薄的,通常我是不看“译者前言”或者某个著名评论家写的慷慨陈词。我需要自己看文本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阅读习惯,为什么要看别人的看法?文学的本质就是文本和读者的对峙。作者自己的解读都是不可信的,有些事情是他自己发现不了的。当读者沦落为研究者,他们的观点基本上已经没有任何参考价值了。 我翻看了几十页,就没心看下去了,原因很简单,我们的思维不太相合。作为一个读者,我不能说一部作品好或不好,只有适合与否,喜欢与否。好坏,分等级,或者赞誉嘉奖,赋予种种厚重的意义,那是研究者们的事,我反复说,作为一个读者,对于一部作品的看法,应该与研究者们划清界限,他们的任何看法丝毫不能影响我的阅读。就好比这本书,我没看完就还掉了。 外国书,我所看重的是作者的思维和叙述的方式,因为这两点是翻译过程中最后剩下来的东西,名词、动词和形容词的基本意思会留在文字里面,而与语言美相关的东西,则早就流失掉了,就算他本身的语言是很好的,我们也看不到。这遗憾是固有的无法消除的,首先翻译者很多不懂文学,或者文学水平不高,就算有很优秀的翻译家,翻译出公认的经典的译本,也无法消除不同语言间的障碍。研究过语言学的人会很清楚,语言是思维的产物,翻译永远只能是大致的,除非我们精通那种语言,否则永远也无法抵达。在这个基点上,我更喜欢海明威、马尔克斯和纳博科夫的文字,他们的作品在翻译过程中流失得很少。因为这点,我们可能错过了很多好作家,但也是没办法的事。 即便我们可以在名词、动词和形容词的基本意思中得到了阅读的乐趣,那也是经过过滤的。几年前我买到洛丽塔的英文版时,翻看了前几页,荡漾在文字间的趣味,是中文版无论如何都无法做到的。 中文书,我便更看重语言和叙述口吻,因为,“日光之下,并无新事”,就那些个故事,谁的语言好,谁的叙述口吻符合我的趣味,我就读得高兴。这几天,看毕飞宇,就看得很high。 March 12 在都市中亲近文学 我有时看一些前辈的作品,会发出一些疑问,他们写大时代的变动,写文革、上山下乡,仿佛闪动着人性与深刻,现在35岁到80岁的人都乐此不疲地在故事中加上这么一段儿,因为大家都写,不管写得多不好,都会有人指责那些没写的人写得不好。80年代以后出生的作者,就面对这样的责难,他们没说是因为没写文革,但总之就是缺乏深度,你们就是无法摆脱城市的小资生活。 我相信我们一定有可以写的东西,根据理论,社会发生重大事件,往往诞生好作品,但历史上也有反例,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索就是一部小说《汤姆大叔的小屋》,写于一个憋闷的时间段。所以我的想法便是:不要去看那些不写文章的人到处评论别人,他们只能评论别人,自己永远写不出来,别人可以去看看,作者本人最好别看,对写作没有帮助。不过好的作者,一定明白这道理的。 最近的阅读体验给我一个很大的启示,就是,自古至今,这个世界就展现在每个人面前,有人可以看见,有人看不到,有人看到的多,有人看到的少,如果看到的同样多,形状颜色有各不相同。理由很简单,大家都是不同的人。我丝毫不担心都市生活的相似性,我们的感受力是不一样的。 我们所抵达的高度不同,看到的就是不同层面的事情。以前的人,也面临这样的问题,不幸的是,发生了文革这样的大事件,大家就都把目光集中到文革上了,集中在文革的相似性上,从而把人性的高度都写得一样高。从这个角度上讲,我们是幸运的,因为我们面前的课题,不好轻易下笔,我们就要做更多的探索,四面八方辐射开去,得出的结果应当更好。 最后声明一下,上一篇中提到的《魔山》是德国作家托马斯。曼的长篇小说,不是现在市面上出现的同名儿童读物,《二三事》是安妮宝贝的长篇。 March 11 我终于迎来一个饿补的大好时光 看书,看电影,看电视,看报纸,每一样都是我渴望已久的事情。同样是信息的摄入,但它们的差别都有利于我变得丰富。 这几天我同时看两本书,《魔山》和《二三事》,前者第一次看,后者第二次看,这样交替看书有一个好处,就是可以减缓长时间阅读所带来的疲惫,一旦疲惫了,很可能其中的某些好东西就会看不到。读书和写作一样,千万不能图快,如果想要读好书、写好文章的话。 我的作者友人们(媒体把我们都叫做80后)常常说出一些激励彼此的句子,我不说他们的名字,只是在这里,把那些话记下来。看看他们是多好的朋友们啊。 “要好好写作,时间会把好的东西留下来的。”“别祝我写出越来越多的好作品,因为好作品,都是稀有的。”“我们现在的写作,其实只是练习的文字而已。”“在最初,只有尝试,除了尝试,似乎没有别的什么,直至自己满意为止。” 有的时候,我从晚上零点以后才开始写作,写到两点钟,可以写3000字,于是就对自己说,嗯,每小时1500字,如果每天工作6小时,就可以写9000字,十天就可以完成一个小长篇。有段时间我真得这么愚蠢地尝试过,结果很不好,要不就是达到了预计的字数,但文字很垃圾,要不就是整天都坐在,却只能写2000多字。现在我很明白,写作和阅读一样,第一不能图快,第二不能规定任务。我的产量,差不多就是一年一个长篇,三五个短篇,这是最大的产量的,即使我什么都不干专心写作。每天坐在电脑前也是这个数,花十个月的时间干别的,两个时间写作,也是这个数。这样看下来,还是后者比较好,文字的质量,有时还会好过前者。 由此看来,文学理论中的有些话,还真不是废话。行于所当行,止于不可不止。能写的时候,就勤奋地写,不能写的时候,就千万别写。 March 08 还是长篇过瘾 几乎是一口气读完《茹嫣@sars.come》,感觉很不错,至少,我好久没有这么愉快地看一部中国的长篇了。总的感觉就是三个字:大手笔。通常我是惊恐于这样的制作,并且躲得远远的,这部小说涵盖的内容包括:sars,互联网,文革,台湾,官场,中年恋情……驾驭这样的题材有两种结果:极成功或者极失败。因为这些题材每一个都大,其中有一些被人写了无数遍,还有一些看上去像新闻素材而不像文学素材,比如sars,因为大家对那段时期太熟悉;比如互联网,似乎与之相关的小说都没有摆脱恶俗…… 所以,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都在问自己,为什么自己没有厌倦?这些毫不新颖的题材,为什么如此好读?后来答案慢慢清晰了,其实还是长篇小说的基本原理:人物。人物刻画是长篇小说制胜的关键。主人公的形象饱满深刻,性格富有层次感,再加上高超的语言驾驭能力,足以把一件事情的内核挖出来,然后读者就痛快不已,长篇的阅读快感也在于此,如果画上十几万字的篇幅,最终能达到这一点,我觉得一点都不可惜,有的内涵,是非几十万字所不能表达的。可如果一部长篇小说可以用一两句话说清它的精髓,一定不是什么精品,好的长篇小说,是不能用几句话、几百句话、几万句话说清楚的,必须要用几十万字才足以表达。至此,我理解了博尔赫斯从来不写长篇的固执念头。若一个作家精于情节的设计,而没有太庞杂的想法,不写长篇也罢。为写长篇而写长篇,尤其为了赚钱而码字,真的不如好好写几个短篇,不要浪费自己和别人的时间。 还有一个阅读感触,就是好长篇的情节,好像一场烟火表演。一定有那个极为绚烂的时候,及至顶点,而后漫天尘灰徐徐下落,在读者心理落好久。若是整个故事像一炷香,还是比较适合写成短篇,小小说,或者散文。 阅读真是好事,恶补也很畅快,能找到这样的好小说,真是幸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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